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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院校招收运动员人数在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内
选稿:秋秋  来源:新闻晨报    2008-3-6 11:09:58   [论坛] [留言]
  上海市教委昨天对外发布了《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以及实施体育特长生加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本科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该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经上海市组织的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合格,已取得上海市高考报名号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科目统一考试的本市考生,其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向考生志愿报考学校提供档案,招生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招收项目按事先公布的章程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后办理录取手续,但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该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及其以上)称号之一,经本人申请,并经招生学校单独组织至少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考科目的文化课考试,确认能够完成专业教学培养任务的考生,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同时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核查备案。学校招收的此类运动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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