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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选稿:秋秋  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8-5-6 16:36:14   [论坛] [留言]

  根据《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06号)和《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3〕21号),现将2008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满1年。
  
  (二)取得理工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满3年。
  
  (三)取得理工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核安全工作满4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核安全工作满5年。
  
  (四)取得理工类专业学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满6年。
  
  (五)取得理工类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核安全工作满10年。
  
  (六)取得理工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核安全工作满15年。
  
  (七)取得理工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核安全工作满20年。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在核安全相关岗位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安全综合知识》科目考试。
  
  二、考试科目、方式、时间及范围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方法9月6日9:00~12:00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闭卷笔试9月6日14:00~17:00核安全综合知识闭卷笔试9月7日9:00~12:00核安全专业实务闭卷笔试9月7日14:00~17:00核安全案例分析闭卷笔试
  
  考试范围详见《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自2008年起在《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科目中增加《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内容。
  
  三、考试地点
  
  设北京、杭州、成都和广州4个考点。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名办法
  
  报考人按照报名表的要求填写。可登陆网站www.rnse.gov.cn或www.mep.gov.cn下载报名表。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地点电话5月12日至16日核安全执业资格注册办公室
  
  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010-82212652~65月13日至15日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深圳市大亚湾核电工地01楼副楼228房0755-84477146
  
  0755-844771455月14日至15日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综合楼北方站办公室0518-22051325月12日至13日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上海市中山西路1800号20楼A021-644004015月14日至16日国光宾馆
  
  浙江省海盐县核电新村国光宾馆0573-6937100
  
  2.邮寄报名:
  
  请于6月10日前将材料寄至:核安全执业资格注册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100082)。
  
  (二)考试收费
  
  按考试科目收费。《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核安全综合知识》、《核安全专业实务》每个科目60元;《核安全案例分析》科目80元。
  
  现场报名的考生在报名时交纳考试费。邮寄报名的考生务必于6月10日前采用银行电汇方式缴纳考试费。
  
  收款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开户名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新街口北大街支行
  
  账号:01090311300120111032334
  
  (三)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学位证书;申请免考两个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证书、截止2002年12月31日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的证明材料。
  
  2.单位签署意见的报名表。
  
  3.二寸免冠正面近照3张(彩色白底)。
  
  现场报名的报考人,现场提交1、2规定材料的复印件(A4纸)的同时提供原件现场审核。邮寄方式的报考人提交1、2规定材料的复印件(A4纸),并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审核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原件,换领准考证时审核提交材料的原件。
  
  (四)报名材料审查合格后,发给或邮寄领取准考证的凭证,考生按照凭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换领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联系人:核安全执业资格注册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2212652,82212656
  
  传真:(010)62258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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