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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教育的贫困掩盖了教育自身的严重问题。显而易见,没有实质性的制度变革,不破除高等教育的行政化和官本位,仅仅靠增加投入和引进海外人才,不可能从根本上提升我国大学的教育品质和学术竞争力。高校暴露的问题,凸显了先进的发展观与落后的教育体制之间的矛盾。对教育改革缺乏危机感和紧迫感的迟钝,与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难以达到4%一样,是我国教育落后的两个最典型的表征。
要恢复大学的自主性,重建现代大学制度,这首先是指政府治理模式的改革。要改变目前大学作为“政府代理机构”的尴尬现实,关键是要改变政府直接办学的模式,最终取消高校的行政上级,使大学真正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相应地需要一系列的制度支撑,比较重要的,一是改革大学拨款制度,由政府和大学之外的第三方进行高校办学质量和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拨款。二是建立大学校长遴选制度,大学校长按照学校发展的需要,由专家系统经过深入细致的遴选产生。三是取消大学的行政级别。
大学的核心制度、大学制度创新的根本要义,就是确立“学术本位”的价值,在大学实行学术内行的民主管理,使教授真正拥有学术权力。近年来我国部分高校实行的教授委员会的实践,体现了这一努力。虽然各校教授委员会的授权不一,作用有限,但这一制度所建树的管理理念和架构仍有重要意义,有可能成为一个生长点,逐渐由虚变实,由软变硬。 |